学工通[2015]73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拨付2015-2016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资助经费前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2015-2016学年资助经费按时下拨,请各学院认真填写《2015—2016学年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9月18日下午5点前以学院为单位把电子文档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以便及时汇总后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东莞校区:冯香婷24890208@qq.com 0769-22896123
湛江校区:温少恒25383096@qq.com 0759-2388391
附件1:2015—2016学年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情况统计表.xls
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