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15]66号
各二级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今年对我校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到期风险补偿金返还奖励共1025826.73元。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教助函【2013】21号)和学校《关于印发<广东医学院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返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东医政发【2013】112号)等文件精神,除了首先全额返还学校为这批合同缴存的风险补偿金外,二级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到期合同风险补偿金奖励性返还资金的基数为197046.30元。经审核,现将2014年度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返还资金到期合同还本还息率公布如下(见附件1,具体违约学生名单可上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查询或联系学生处查询),公示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9月2日下午5时前将意见向学校学生处反映。
联系方式:冯老师 0769-22896123(东莞)
温老师 0759-2388391(湛江)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5年8月31日